团风县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团风县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团风县中百仓储后政法东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RCW20210413-38
项目名称:团风县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9600.00元
最高限价:369600.00元
采购需求:团风县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②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合格有效;
③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格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团风县中百仓储后政法东路)。
3、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谈判文件等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4月20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团风县中百仓储后政法东路)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4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团风县中百仓储后政法东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团风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团风县团黄大道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团风县中百仓储后政法东路
联系方式:0713-607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713-607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