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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牛车河、横河水库清淤及弃砂综合利用价值拍卖服务 机构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次数:

团风县牛车河、横河水库清淤及弃砂综合利用价值拍卖服务

机构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XR20211115-92

二、项目名称:团风县牛车河、横河水库清淤及弃砂综合利用价值拍卖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荆州市塔桥北路义乌小商品城一期6栋14楼

成交金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标准的2.83%(收费基数为清淤及弃砂综合利用价值的成交价,价值为扣除劳务力资等费用后的价格)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团风县牛车河、横河水库清淤及弃砂综合利用价值拍卖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具初步勘测摸底牛车河水库砂石总蕴藏量约770万m3、横河水库砂石总蕴藏量约300万m3;利用率暂估60%,预计密度为1.40t/m3;对以上水库清淤及弃砂择优选取一家拍卖机构提供相应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接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20日历天内。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华珍、孙志芳、周时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团风县鑫盛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址:团风县团风镇益民路15号

梅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团风县中百仓储后政法东路            

系 方 式:0713-607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女士

电   话:0713-6073666     

发布日期:2021年1126